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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應該怎樣補劃?时间:2023-11-26 【转载】 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經國務院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當?shù)厝嗣裾畱斞a充劃入數(shù)量和質量相當?shù)挠谰没巨r田。
重大建設項目、生態(tài)建設、災毀等占用或減少永久基本農田的,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數(shù)量不減、質量不降、布局穩(wěn)定”的要求,根據《基本農田劃定技術規(guī)程》(TD/T 1032-2011),組織做好永久基本農田補劃工作。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實地踏勘論證并出具論證意見。踏勘論證應對建設用、生態(tài)建設或災毀等占用或減少的永久基本農田和擬補劃耕地的基本情況進行實地勘察,核實其空間位置、數(shù)量、質量、地類等信息。其中,建設占用的,要對選址選線方案進行比選并對節(jié)約集約用地等情況提出意見。補劃的永久基本農田必須是坡度小于25度的耕地,原則上要與現(xiàn)有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補劃的數(shù)量、質量要與占用或減少的永久基本農田相當。占用或減少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的,原則上要在城市周邊范圍內補劃,經實地踏勘論證確實難以在城市周邊補劃的,按照空間由近及遠、質量由高到低的要求進行補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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